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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2015年12月9日下午,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与韩国驻华大使金章洙在商务部交换外交照会,中韩双方共同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中韩自贸协定于2015年6月1日正式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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