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民(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李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李国民,曾任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022年11月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李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国民、李勇良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团伙纠集者李国民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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