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是在2001年12月7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条例。 根据2004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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