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行政区划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捷克共和国行政区划划分为13州(kraj)和布拉格首都直辖市(hlavní město)。
捷克共和国独立初期实行七州一市,其中波希米亚地区分为东西南北中5州,摩拉维亚地区分为南北2州,首都布拉格为直辖市。自200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十三州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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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共和国行政区划划分为13州(kraj)和布拉格首都直辖市(hlavní město)。
捷克共和国独立初期实行七州一市,其中波希米亚地区分为东西南北中5州,摩拉维亚地区分为南北2州,首都布拉格为直辖市。自200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十三州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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