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已经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部务会议或者主席办公会议通过,并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银保监会、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公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财政部 保监会 公安部 卫生部 农业部令第5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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