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申请使用管理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关于印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申请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证监发〔2006〕20号
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专员办事处:
为规范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申请使用程序,保证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合规使用和安全,现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申请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证 监 会
二○○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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