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6〕32号)和《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区(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乌党发〔2016〕11号)精神,设立乌鲁木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计生委),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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